Q:告訴乃論罪撤回告訴問題
某甲遭乙、丙、丁三人圍毆受傷,甲於是對乙丙丁三人提出傷害罪之刑事告訴,偵查中乙表達十足悔意,甲乃與乙和解撤回對乙之告訴,但甲表示仍欲繼續追訴丙與丁之刑事責任。
A:雋理法律事務所 王啟安律師:
刑法上針對某些法益,如身體、健康、自由、隱私、名譽等權利,允許被害人可以自由決定是否透過法律予以保護,如被害人事後與加害人和解而不願繼續訴追,國家亦尊重其自主意願,得為撤回告訴。
而且,在告訴乃論罪之下,對於共犯中之一人提告或撤回其中一人之告訴,其效力及於全體共犯。譬如上開案例,甲對於乙撤回告訴時,其效力及於丙丁二人。也就是,甲如撤回部分告訴,其效力及於全體被告。